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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山区衙前镇基督教中方聚会点迁建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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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01-
28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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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山区衙前镇基督教中方聚会点迁建的行政许可 杭民宗准许[2013]1号 萧山区衙前镇基督教中方聚会点: 经审查,你(单位) (地[住]址:萧山区衙前镇四翔村) 申请的迁建其它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萧山区衙前镇基督教中方聚会点)行政许可事项,符合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自 2013年 1月 28日至 2016年 1月 27日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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