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宗系统开展2013年度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总结
省民宗委: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宗教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今年6月份,我局结合杭州市工作实际,在全市宗教系统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扎实地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向社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与全国、全省呼应联动,有效地增强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面和影响力,我市“学习月”相关活动先后被“杭州日报”、“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市法制网站”等多家媒体网站转载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基本情况
(一) 制定计划,统一部署。根据今年上级宗教工作部门安排,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杭州市民宗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通知的形式印发,对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在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方法步骤、活动载体、工作安排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力推动“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为保障“学习月”活动计划得到有效实施,局领导分批利用调研契机,到多地进行检查督导,强化“学习月”活动工作责任,确保了全市各地将“学习月”活动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 组织学习,全面发动。为进一步统一全市宗教系统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主动性,我市于5月27日至29日,专门举办了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读书班,召集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市基督教男女青年会、市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80多人参加读书学习,读书班上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董建平作了动员讲话,阐明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学习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活动的方式方法,对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的动员部署,为开展好“学习月”活动指明了方向。读书班上全体学员系统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标志着“学习月”活动的全面启动。
(三) 集中力量,开展宣讲。“学习月”期间,我局努力做到集中宣讲和日常宣讲相结合,面上宣传和深度宣传相结合,围绕主题和丰富形式相结合。局领导亲自带头、各处室抽调骨干深入宗教界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如郭清晔局长6月7日前往市基督教女青年会进行“学习月”专题讲座,强调依法加强基督教女青年会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的重要性。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也深入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杭州佛学院等做宗教政策法规专题报告,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为了方便宗教界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我局还向宗教界免费发放了《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政策法规汇编》、《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宣传手册》等参考书籍,提升了宗教界自学热情和积极性。
(四) 部门联动,送法下乡。为推动法律知识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提升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和知晓面,省民宗委与我局多次沟通,决定联合临安市民宗局,共同举行送法律下乡活动,并将该活动列为今年“学习月”的重点内容。6月28日,省、市、县三家民宗部门工作人员在各级部门领导的率领下,邀请两名民事法律师,一起深入临安市太阳镇枫树岭村,向村民群众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和民事法律的义务宣讲,提供法律咨询,200多当地群众接受了宣讲教育,为5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了普法和科技书籍3000余册,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五) 组织竞赛,营造氛围。今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百题》涵盖面广,知识面大,内容丰富,许多内容属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为提高全市宗教系统学习《百题》的效果,我局根据省民宗委指示精神,印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奖知识竞赛。为方便大家参赛,我局门户网站对知识竞赛网页进行了链接,在全面发动的基础上,全市各地参赛热情高涨,有的基层宗教部门除了机关本身带头参加竞赛外,还组织了当地数百人宗教界人士和群众参加竞赛,有的还就竞赛有关题目进行了相互讨论,表现了如饥似渴的求知态度,明显提升了宗教政策法规方面的知识水平。
(六) 学用结合,指导实践。我局抓住“学习月”活动的契机,注重学习宣传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挥理论学习对实践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得到完成。如我局将开展“学习月”活动与基层调查研究相结合,帮助基层解决困难,破解难题;与佛道教寺观专项治理,排查处置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相结合,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选等活动相结合,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与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相结合;与抓好市道教协会换届工作相结合等,达到了以学习促工作的目的。
二、我市宗教界开展“学习月”活动基本情况
“学习月”开展的活动主体是宗教界,我市紧紧依靠和动员宗教界,努力调动宗教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宗教界学习兴趣和热情。在我局召开动员会后,全市宗教界根据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围绕“学习月” 主题和目标任务,制定计划、细化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杭州市佛教界将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为广大僧众和信徒法律素质提升的良好契机。市佛教协会专门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学习月活动工作,并制定了《2013年度“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寺院、佛学院等执行。市管各寺院、佛学院对学习月活动非常重视,先后建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寺院当家、院长亲任组长,并确定一名执事具体抓。期间,市佛协、市属各寺院、佛学院通过悬挂了横幅标语、制作墙报展扳、举办法规讲座、设置网站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活动氛围,扩大了学习月的影响。灵隐寺、法喜寺、永福寺等场所在学习月中,每天利用寺内广播,宣传有关宗教政策法规。佛学院、香积寺等邀请省、市宗教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讲课辅导。6月中旬,市佛教协会还召开了市属寺院、佛学院负责人会议,检查开展学习月活动情况,做好中期督导检查,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杭州道教协会召开常委会部署学习任务,以市属宫观为单位,运用多媒体手段,组织道众集中学习“安全教育”、“宗教政策法规”等视频,组织全体道众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市道教协会举行了第三次代表大会,成功进行了换届选举,实现了领导班子新老更替。道教协会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修订和细化完善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加强道教组织和制度建设,促进管理更加规范化。杭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办公例会上,及时传达了市民宗局的通知精神,积极制定活动方案。期间,协会利用每周办公例会、乡佬学习班、寺管会议等,组织与会人员积极学习讨论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其常态化和制度化。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市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凤凰寺在第一时间悬挂横幅,及时更新了宣传栏和板报,向驻会人员发放了相关学习资料。教务室安排教职人员在主麻日向广大穆斯林宣讲法律常识和法制知识,增加学习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伊斯兰教还非常重视发挥宗教政策法规对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自查和改进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学用结合。杭州市天主教爱国会注重抓重点,认真组织和发动天主教界人士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努力提高法律综合知识。在组织教职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天主教还运用教堂讲道等平台,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各类法律知识,增强信教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杭州市基督教两会对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作出学习部署。两会向市区全体专职教牧人员发放政策法规方面的学习书籍,组织学习讨论。期间,两会组织召开了同工联谊会、教牧人员学习会、同工退休会等会议,有重点地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杭州基督教青年会召集全体同工、各义工团队骨干等,听取宗教法制讲座,并现场赠发政策法规书籍,提出学习要求。杭州基督教女青年会组织由全体理事、同工及会员义工骨干参加“认识中国梦.共圆中国梦”——政策法规学习月专题讲座活动,希望更好地把团体的理念、信仰、宗旨建立在对历史发展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上,建立在共圆中国梦的实际行动上。
三、我市基层民宗部门组织开展“学习月”活动基本情况
“学习月”期间,我市基层民宗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围绕各自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亮点特色纷呈,共同形成宣传活动的强大合力。如我市上城区进一步明确了“学习月”重点内容,以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所属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进行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交流讨论;指导街道和社区制作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电子屏等,扩大法制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下城区向宗教界及时传达了“学习月”活动精神,组织了近400人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结合区“三改一拆”活动,组织法律界人士走进场所为宗教信徒服务,打消了宗教界疑虑,促使他们愉快地签订了搬迁协议。拱墅区建立了领导小组,制作42块永久宣传图板,分别固定在6个宗教活动场所墙上,该区还组织基督教“三自”联络员,集中进行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江干区、西湖区、桐庐县、建德市等及时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网站、展板、墙报等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认真组织知识竞赛活动,并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结合文章,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和谐寺观教堂” 创建及星级“寺观教堂”评选等活动相结合,与安全检查及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宗教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相结合,与抵制邪教活动渗透相结合等。滨江区早做谋划,集中力量,开展对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街道(村、社区)等人员进行法制业务培训,有力地提高了三支队伍的素质能力。萧山区专门制作了《宗教事务条例》展板200余块,赠送给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上墙,并对佛、道教场所新任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依法办事意识。余杭区引导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政策法规上墙、悬挂宣传横幅、讲经讲道、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该区还利用党政平台短信功能向全区发送学习月活动信息。共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发送各类普法短信25余条,社会宣传效果明显。富阳市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宗教界进行法制宣讲。临安市以会代训,以召开会议为契机,不断加大法制学习宣传力度。联合省、市民宗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广场咨询活动,增强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影响面。淳安县集中人员力量,层层进行发动,广泛进行培训教育,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我市开展“学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
由于全市各级宗教部门和宗教界高度重视,计划合理,组织得当,保障有力,全市在学习月期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确保了“学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学习和培训活动,全市广大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相关人员,系统学习了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新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二)宗教界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持续开展的“学习月”活动使宗教界认识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重要性,普遍树立起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各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促使宗教活动更加规范,宗教界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宗教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全市宗教界重视发挥法律知识对现实工作的指导作用,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星级寺观教堂评选以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全市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管理更加规范化。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总结“学习月”活动的经验,更好地把握活动特点,建立更加有效的学习宣传保障机制,不断开创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新局面。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