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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进度(已归档,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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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杭州市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中期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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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
07-
13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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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人: 杨志刚
类别 |
分项指标 |
目标名称 |
考核内容及指标 |
指标属性 |
完成进度 |
完成时限(月) |
绩效指标 |
职能指标 |
少数民族权益保障 |
落实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加分政策,完成全市应届中、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审核,正确率100%,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预期性 |
完成360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和198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审核工作,通过安排专人专项回复咨询疑问、提供审核材料免费复印、放弃休息时间方便考生和家长随到随办、与教育部门密切联系等措施,做到热情服务、不留死角。经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公示,正确率100%。 |
6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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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培育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个,推动全市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对市伊协志愿者服务队进行培训,发挥服务G20峰会作用;将杭州清真寺打造成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
预期性 |
一是提升“六进”示范点。指导下城区新颜苑社区升级改造民族展示基地,指导杭州天成实验小学开展“喜迎G20,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市伊协等单位参加2016年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二是打造城市民族工作新平台。促成大运河畔我市首家畲族馆开馆,为我市畲族文化从农村走进城市,形成城乡互动的良好格局布下重要一子。三是加强流动穆斯林融入社会的引导工作。组织伊斯兰教志愿者参加全市宗教界人士服务G20专题业务培训班,开展为西藏贫困地区捐赠衣服公益活动,通过微信群组织引导穆斯林群众,引导他们尊法守法。四是指导市伊协打造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完成杭州清真寺教育基地设计方案的初审,进入展板制作阶段;同时要求市伊协在每周五“主麻”中注重宣讲“坚守中道、远离极端”理念。五是推荐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临安市铜山民族村等为“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培育名录”。 |
12 |
国际峰会服务保障 |
开展“爱国爱教·民族团结·共谋新篇”专项工作,指导市各宗教团体和涉外接待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五整治一提升”要求,全面强化服务保障软硬件水平。做好B20和G20峰会期间清真食品的指导和检查;4月底前完成涉及峰会建设项目,确保峰会期间场所环境优美,活动安全有序,人员文明有礼,做好峰会期间宗教活动服务工作,圆满完成涉外接待任务。 |
预期性 |
在宗教界开展“爱国爱教?民族团结?共谋新篇”专项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旅游秩序、餐饮安全、场所环境、基建工程、消防安全等五项整治。组织力量进行“明查暗访随手拍”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找短板、献良方”督查活动,确保建设项目稳妥推进。截至目前,涉及我市宗教界的8个基建项目、2个亮灯工程已全部完工。举办全市宗教界服务G20峰会业务培训班,重点进行一系列有关服务保障G20峰会的培训。指导市伊协开通G20服务热线,编制《伊斯兰教和民族宗教政策简介》宣传资料,配合相关单位做好G20志愿者培训工作。派员积极参与峰会食材总仓建设。指导市伊协参与我市清真畜禽屠宰点改造,保障峰会清真食品供应。 |
10 |
文明敬香 |
落实文明敬香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市佛道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工作全覆盖,并总结经验,组织召开专题现场会,指导各区、县(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预期性 |
积极指导各区、县(市)民宗局帮助存在自养困难的场所探索转型升级方式,切实督促市属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常态化建设,重点抓好燃香旺季和高峰时段的文明敬香活动,确保巩固深化前一阶段文明敬香成果。目前,全市佛道教场所文明敬香普及率为92.9%,其中13处市属佛道教场所及11个区、县(市)的佛、道教场所已全面普及文明敬香活动,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
12 |
信仰活动场所管理 |
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回头看”工作,对已纳入登记编号的场所进行复核,对新纳入的场所严格把握标准,全年完成400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编号。 |
预期性 |
印发《杭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明确场所登记编号基本条件和登记流程,落实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和规范活动的责任。为确保已纳入登记编号场所的创建质量,组织进行“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民宗局根据“回头看”检查情况逐一发牌发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各区、县(市)分配了登记编号场所的具体数额。 |
12 |
主题活动 |
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并做好督查和总结。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宗教工作干部深入宗教院校、相关区、县(市)做政策法规宣讲;运用网络平台,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宗教院校宣讲3次,受训人数120人次以上。 |
预期性 |
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民宗系统开展2016年度以“护航G20,同心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市各宗教团体等在6月份开展相应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爱国守法意识,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服务保障G20峰会成功举办。切实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领导,精心筹划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和工作落实。通过更新局机关网站内容、组织法制讲座、辅导《反恐法》学习、省市县联合送法下乡、编印辅导材料等系列活动,推进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日常工作中,派员赴杭州佛学院讲授宗教政策法规两次,受训学僧130余人次;联合送法下乡活动中,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和热点问题30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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