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 杭民宗许准延[2016]第1号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黄山庙: 经审查,你(单位) 地[住]址:萧山区南阳街道龙虎村申请的延续迁建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南阳黄山庙)行政许可有效期限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2016年 8月15日至2020年 8月16日 望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严格按照萧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意见开展实施,相关责任人须抓紧办理基本建设的相关手续,在迁建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进展。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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