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有关民族宗教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三)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研究并对特殊问题提出相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七)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九)指导区、县(市)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区、县(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十)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十一)承担传统五大宗教以外的外来宗教、新兴宗教的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杭州市宗教民族事务服务中心。
二、收支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入决算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121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11.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1211.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宗教事务)497.1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17.67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75.25万元,事业运行(宗教事务)262.98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6.8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9.85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42.8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91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942.79万元,项目支出239.74万元。
3.2015年结转下年28.88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宗教事务)(项)497.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项)17.6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密设备和固定资产等方面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175.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宗教事务)(项)262.9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46.82万元用于全国重点寺观教堂补助和用于以民族宗教事务为中心的服务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9.85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7.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91万元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2.7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出国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2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4.18万元,比上年增长20.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的出国经费和接待费略有提升。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6.9万元,比上年增长38.55%。主要用于机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目的地不同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4.2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省市相关单位接洽工作的接待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60批次,520人次。
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车数0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杭州市宗教民族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时的用车租用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万元(三公经费审计费)。
3.预算绩效情况。2015年,本部门共有1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信息化运维项目,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好。
4.国有资产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台式电脑27台、便携式计算机10台、打印机15台、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3件、碎纸机2件、一体机1台、投影仪1台、照相机2台、复印机1台,家具用具169件。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其他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5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5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