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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0015/2015-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2-02
发布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7- 01- 17 15: 49 访问次数: 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我市民宗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化建设,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稳定”的工作要求,在工作创新中求发展,在强化服务中促和谐。

  一、提高认识,锻造干部队伍展新面貌

  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专题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三转一争”专题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杭州工作会议特别是夏宝龙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开展“争先进位、比学赶超”大讨论活动,理清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二、总结提升,推动民族工作上新高度

  1、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城市民族和谐稳定、乡村民族繁荣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积极应对新时期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强化城市民族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对各区、县(市)民宗局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从“三进”向“六进”(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升级,达到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注重民族工作进清真寺示范点的建设,使杭州清真寺成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在全市逐步推广以“微组织、微热线、微窗口、微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创新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并以“四微”为抓手,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在政府的引导下,发挥民族团结促进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社会力量,构建和完善网络状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格局。

  3、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全市19个社区和所属19个少数民族村以及民族小学结对帮扶签约后的跟踪问效工作,适时召开总结讲评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力求实效。通过更新杭州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库,全面推进我市民族村的“一村一品”建设,增加畲族村的看点和亮点,寻找符合自身实际的新增长点并指导发展基础较好的民族村积极开展“特色村寨”建设。与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为桐庐县莪山乡打造“中国畲族第一村”提供物质保障和智力支持,突出少数民族文化元素。举办好“三月三”民族节庆活动,扩大民族乡村的影响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建设的转型升级。继续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共同发展”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为助推繁荣民族文化发展服务。

  三、突出重点,促进宗教工作上新水平

  1、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文明敬香”工作。根据我市“文明敬香”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指导市佛协所属径山寺,市道协所属抱朴道院、福星观、老玉皇宫、张大仙庙等宫观;区、县(市)佛、道协选择条件成熟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总结基层推动文明敬香成功经验,分析梳理障碍矛盾,形成切实有效的文明敬香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第三年行动任务顺利推进。

  2、夯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基础,继续开展星级场所评定。以“教风”建设为核心,开展新一轮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并指导各区、县(市)民宗局评定二星级场所,探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导入现代化规范化管理,促使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认识更清晰,任务更明确,教风更清朗,管理更完善。

  3、引导宗教界服务社会,做好“宗教慈善周”升级工作。在做好宗教界支持“春风行动”、“托钵行脚”慈善行等品牌活动的基础上,引导宗教界从单纯的资金捐助向提供社会服务的层次提升。指导各宗教团体组建义工团队,提供敬老助残、矛盾调解、心理抚慰等方面的慈善内容;指导市基督教女青年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公益工作。

  4、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市各宗教团体的沟通联系,指导市佛教协会完成换届,积极推进市天主教爱国会换届工作,指导市属佛教寺院举行方丈晋院仪式,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格局,帮助宗教团体配强管理力量,打造爱国爱教宗教团队。进一步完善宗教界人才培养规划,采取重点培养和普遍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培训工作覆盖面。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合法建设。

  四、务求实效,引导依法行政工作进新层面

  1、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岗位责任和环节。做好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实施和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2、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权下放移交工作。指导相关区民宗局熟悉并强化已下放登记管理权场所的管理服务,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和场所活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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