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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宗教的发展特点与应对建议

发布时间: 2017- 01- 25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 李道政

  对宗教领域网络媒体应用的思考分析

  如果说传统宗教是宗教1.0时代,那么,网络宗教就是宗教2.0时代。两者对比呈现以下特点。

  网络宗教的交互性更畅。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互动性。其一,网络上宗教信息的传播是双向(乃至多向)的网状传播,没有中心概念,传播者与受播者地位平等,可以互换;其二,互联网提供了一个网民交流的公共场所,大量宗教典籍资料、传经说法、意见观点,通过网络媒介汇集、交换和传播。交互性是网络宗教行为不同于传统宗教的突出特点。

  网络宗教的开放度更高。从传播方式来看,网络宗教集大众、个人、群体(组织)传播方式于一体,其传播行为可以借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从宗教行为主体和内容来看,网络上所有宗教网页对所有的网民开放,不论信教群众还是不信教群众,都可以浏览所有的宗教内容,下载有关资料,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宗教活动。可以说,信教群众追求开放的宗教信息传递在互联网络上比传统媒体更容易得到满足。网络的一大特点就具有时间和空间的无距性——没有空间距离,没有时间间隔,也没有人为障碍,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即时共同讨论和参加宗教活动。

  网络宗教的虚拟化更胜。网络宗教行为同样具有网络的虚拟性这一特征。一方面,在网上,作为活动主体和地点的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一般网民、宗教团体、宗教行为场所、社区论坛等有着虚拟的身份;另一方面,宗教行为本身也具有虚拟性,如网上宗教造像、网上讲道、网上宗教论坛等,所有传统宗教行为中物质和思想的东西都被虚拟化,具有不可确定性。

  网络宗教的参与度更广。由于网络的低门槛和便利条件,网络资源的丰富、廉价和可获取性,网络的无国界、地界和无时间概念,使网络宗教行为的实现更为便捷。网络为现实社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多元空间,其强大的互动性,吸引了天南地北的网友广泛参与,为一切传统宗教行为方式所望尘莫及。网民通过网络传媒发表自己对宗教的观点,通过网络参与各种宗教行为,满足自己宗教生活及宗教情感的需要,实现作为一名社会成员及信教群众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宗教的随意性更大。以虚拟的主体在虚拟的空间从事虚拟的活动,网络宗教行为较传统宗教行为更为自由和随意。一是成立宗教网站较随意。目前,我国对互联网宗教行为有着宽松的控制环境,成立宗教网站和成立一般的网站一样,没有前置审批环节,只要向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即可。二是宗教行为及内容具有随意性。有学者称,网络以其无障碍式的交流宣告了无把关人时代的来临。传播的个人化、内容的随意性,是网络宗教行为的特质。

  重视网络宗教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有不少文体界名人借网络平台,向粉丝、信众宣扬所谓教义、价值观等。部分教职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讲经释道,吸引众多粉丝成为宗教网络红人。一方面,这些宗教网络红人的出现,丰富了信众的灵命喂养,弥补了宗教实体教职人员不足、讲道主题单一、释经不深等问题;但另一方面,这些网络宗教红人因社会影响力巨大,又没有实体的约束和限制,一旦个人思想上出现偏颇,将影响一大批没有分辨能力的信众,甚至影响社会安定。所以说,网络宗教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对网络宗教行为引发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日常监管要落到实处。

  要有一支队伍。要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公众举报平台,开通多种举报渠道,对网络上出现的带有宗教色彩的信息和活动等内容进行甄别和处理。

  要有甄别标准。要建立一套界定标准,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对在宗教政策法规范围内的活动,符合教义教规的行为,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煽动宗教狂热,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一些情况不明、法律没有明确的网络宗教行为,要给予重点关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引导。

  要有引导措施。针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的网络宗教,要主动增强优秀宗教文化产品的推送,加强宗教学术研究的交流与沟通;针对社会人士开办的网络宗教,要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在政治上与政府的主流网络媒体保持一致,在思想上与合法的网络宗教媒体保持一致,加强自律,自觉净化网络宗教空间,传播正能量。

  正面宣传要掌握主动。

  主流媒体要“发声”。 政府宗教部门的门户网站,要成为正面宣传主阵地。对我国现有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对宗教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展示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的综合能力。其他网络宗教媒体,要主动宣传本宗教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好人好事,展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

  政策法规解读要详尽。宗教无小事,依法管理要有明晰的政策法规界定,面对敏感、复杂的宗教事务,特别是网络宗教这一新生事物,要与传统宗教的管理结合起来。在管理中,正确理解政策法规的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界限,提高政策法规的运用能力,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

  教育培训活动要有效。一方面是继续加强传统宗教的教育培训,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与时俱进,适应和应对网络宗教的挑战,建立健全自己的网络阵地;另一方面是关注网络宗教中的重点人物,与他们密切接触,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传播正能量。

  协调管理要建立健全。

  网络宗教的管理可以借鉴传统宗教的管理经验,打造协调管理的机制,推行社会化管理的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将网络宗教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列入议程。首先,要有思想基础,保证收集到的信息能反馈及时、交流充分;其次,要有交流平台,根据工作的涉及面,借鉴各级民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模式,搭建部门协调管理平台;再次,要有套工作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对网络宗教的管理进行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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