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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发布时间: 2017- 01- 26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陈宗荣

  我就如何看待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工作全局中的定位谈点体会,和大家探讨。

  一、从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这是我们党第一次系统阐述宗教关系的基本内涵。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对宗教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具有重大意义。深刻剖析我国宗教关系的历史发展轨迹,深入观察我国宗教关系的现状,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宗教关系产生矛盾的症结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取决于我国宗教中国化程度。

  从纵向看,凡是我国宗教中国化趋势比较好的时代,我国的宗教关系处理得也相对比较好。以天主教、基督教为例,天主教从“礼仪之争”到“百年禁教”,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反帝爱国运动到民主办教,基督教从“骑着炮弹飞过来”到“自立运动”“本色运动”,从新中国成立后的“三自革新”运动到神学思想建设,中国化程度一步步加深,逐渐摆脱了“洋教”的形象,宗教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从横向看,在我国五大宗教中,凡是中国化程度比较深的宗教,其社会形象就比较积极正面,宗教关系就比较和谐;凡是中国化程度不够深的宗教,其社会形象就比较差,宗教关系就存在矛盾和冲突,甚至在有的方面还存在很大张力,制约我国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深刻论述,揭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本质和规律。王作安局长在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的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了更加清晰的具体目标、实现途径和评价标准。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学术界、宗教界、党政部门作了很多研究,形成了许多重要共识,比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阐释,积极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等。这些重要共识都很重要,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核心、最根本、最持久的则是实现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应当采取哪些举措,应当从哪里着手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话讲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讲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重点。因此,总的来说,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项举措都是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多年来,我们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最为直接的工作就是,佛道教的讲经交流、伊斯兰教的解经、天主教的民主办教、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等,重点是在教义教规的阐释上下功夫。而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聚焦了相适应的目标、又实化了相适应的举措,既可防止面面俱到、走空飘虚、失去准头,也可防止只顾一点不及其余。

  三、从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我国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果把社会当作一个有机体,那么存在于社会之中的万事万物则是这个有机体的组成部分,相当于这个有机体的不同生理“器官”,只有这些“器官”完全地契合有机体,和有机体形成统一的整体,才能为有机体的健康运作发挥各自的功能作用。如果有的“器官”不能融于有机体,则会产生“排异”反应,不但无助于有机体的发展,反而会有害于有机体的健康,严重时会危及有机体的生命。宗教就是我们社会有机体的一个重要“器官”,其中国化程度越深,与社会有机体的契合度就越高,就越能有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王作安局长指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能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更多可能,搞“逆中国化”必然产生摩擦和矛盾,甚至发生冲突。我国宗教工作的历史发展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我国局部地区的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受国际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挑唆、利用,出现了一些逆中国化、逆社会化趋势,给我国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带来了很大危害,严重损害了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形象。因此,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仅是我国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前提。“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失去了中国化这个前提,宗教发挥积极作用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四、从宗教工作历史方位的变化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新形势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时代课题和时代要求。我国宗教工作走过的历史道路清楚地表明,我国宗教工作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服从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每一个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工作的着重点和目标任务都有所不同,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

  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至上个世纪80年代末,宗教工作的着重点是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宗教领域实现拨乱反正,主要的价值追求是政治向度,代表性的文件是1982年中发19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宗教工作的着重点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价值追求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代表性文件是1991年中发6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代表性法规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三个阶段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至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之前,宗教工作的着重点是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宗教更好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主要价值目标是社会向度,代表性文件是2002年中发3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代表性法规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

  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后,我国宗教工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工作的着重点应当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主要价值追求是思想文化向度。因此,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是时代给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是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也是宗教工作规律的重要体现。

  总的来说,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实践不是开始于今天,未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同样,围绕我国宗教中国化开展的理论研讨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有关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探讨不是开始于今天,今后也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作者为国家宗教局副局长。本文是作者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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