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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表

发布时间: 2018- 12- 17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97、市民族宗教局

负责人:邵根松

 

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整改目标

整改结果

1、加强宗教管理。(网上市民代表意见第14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见1条、省直机关意见1条、国有企业意见3条、网上市民代表意见13条、网上热心市民意见8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1条、重点整改测评意见1条)

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依法保护正常合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建立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联系制度,召开3次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座谈会,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市各宗教团体撰写96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会。成功举办2018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围绕“1+9”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全市642处宗教团体、场所和宗教院校统一纳入省宗教财务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市伊协的业务指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杭州清真寺的日常管理,教育引导流动少数民族守法经营。指导灵隐寺等16处场所成功创建省级普法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牵头做好“民族成份变更登记”(一件事联办)跑改工作。

 

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陶胜

联系电话:8525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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