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民宗准许[2019] 6 号 杭州市佛教协会: 经审查,你(单位)地[住]址:杭州市灵隐路法云弄2号 申请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第三届径山禅宗祖庭文化论坛暨藏经楼落成典礼)行政许可事项,符合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 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 12月10日 □无 望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严格按照我局意见开展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论坛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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