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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 03- 29 00: 0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2018年,全市民宗系统围绕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这一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顺畅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全市民宗系统依法行政行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要求,高水平推进我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按照七五普法总体规划要求,在宗教领域大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活动。年末组织对全市各区、县(市)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被检查单位均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相关工作,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意识和工作成效较往年均有明显增强和提高。检查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一、取得的成效

  2018年全市民宗系统紧紧围绕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服务服从市委市政府加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思维理念、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下功夫,为我市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依法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抓好学习宣传,提升法治观念。一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围绕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不同层面、不同内容、不同类别和不同形式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使受训人员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了新的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新的提升。拱野区、西湖区等地民宗部门结合其“平安综治双月”专题宣传活动,在辖区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余杭区民宗局开展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活动;萧山区民宗局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组织开展了消防、防恐怖主义讲座,对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下城区、江干区民宗局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发放政策法规相关书籍近千册;建德市民宗局结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临安市民宗局在开展“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创建平安场所”活动中,邀请省民宗委有关领导、专家开展了消防安全等法治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抓执法责任,加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各地民宗部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民宗委《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注重做到执法行为和过程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上城区、江干区、西湖区等地民宗部门根据职责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要求,理清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要求。余杭区民宗局局长与执法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先后制定完善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为。临安市民宗局专门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手册制度》。

  (三)抓“两单一网”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全市民宗系统不断深化“两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优化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权力事项主动公开。加强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的测试和调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提质增效。桐庐县民宗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升了办事服务效率。建德市、西湖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等民宗部门重点在“两单一网”的维护和应用上下功夫,加强对相关行政权力基本信息核对和更新,出台事中事后监督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权力运用规范建设。

  (四)抓依法治理,推进民宗事务管理取得新成效。全市民宗系统结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创新新时期法治政府依法治理的手段和方式,推进民宗事务依法管理取得了新的成效。余杭区民宗部门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把宗教工作纳入大联动网格化管理,全年累计检查场所379家,发现整改隐患85处,有效地保障了场所安全;萧山区对全区各宗教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场所消防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上城区民宗部门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处置了8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等地民宗部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建德市认真履行职责,成功地化解了梅城镇永固堂的内部矛盾隔阂问题,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五)抓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民宗系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发现、总结和破解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开展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实际的成效。但是,发现也存在着一些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民宗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由于民宗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现象,有的长期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建设较为薄弱。由于客观的种种原因,我市各级民宗部门的机构建设依然薄弱,发展还不平衡。不少区、县(市)民宗部门存在人员编制偏少不足的情况;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也不平衡,基层工作网络作用发挥不够,加之基层有关干部岗位变动较为频繁,民宗工作干部队伍不够稳定,相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面对日益增长的形势任务要求,机构建设滞后的短板更加凸现。

  (三)依法行政工作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有的地方民宗部门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相配套的执法体制和机制仍不够完善,影响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另外,民宗工作特殊复杂性影响了日常执法行为的开展,现有的依法行政手段仍显不足,行政执法资料案卷的形成和管理上仍有不规范的情形。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民宗工作法治化,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培训。要根据今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和依法行政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力度,保障和推动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完善机制。针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稳步推进和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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