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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编制民族乡村振兴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2020- 01- 22 09: 49 访问次数: 来源: 国家民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丽水民族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争当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创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先行区,引领带动全国民族乡村全面振兴,日前,丽水市发改委联合市委统战部发布《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

《规划》以景宁畲族自治县,老竹、丽新、三仁、雾溪、安溪、竹垟、板桥7个民族乡(镇)和212个民族村为重点,覆盖莲都、龙泉、云和、遂昌、松阳5个少数民族村相对集中的县(市、区),辐射全市乡村。规划期限2018年至2022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和2050年。《规划》既客观分析丽水民族乡村发展水平及进展,为制定更加有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提供依据;也系统总结丽水民族乡村振兴做法及经验,为全国其他民族地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示范和借鉴,也为浙江贡献了作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省的“丽水样本”、“丽水经验”。

《规划》指明了丽水民族乡村发展的方向路径,围绕打造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以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为统领,以文化筑魂为特色,扎实推进民族乡村产业特色发展、文化繁荣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体系化推进民族乡村全面振兴,努力将丽水打造成为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和民族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规划》提出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的任务举措,制定民族乡村城乡融合及其乡村的空间布局、特色产业、生态文明、民族文化、精准帮扶、社会民生、深化改革七大重点领域任务,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

《规划》同时发布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指数,指数专门设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12个民族特色指标,充分体现民族融合特色和民族特征,为衡量和评价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情况提供可量化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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