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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0015/2021-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3-15
发布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民宗局“四明确”组织部署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常态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21- 03- 15 访问次数:


随着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安全平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杭州市民宗局“四明确”组织部署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自2021年3月12日起,在继续执行严格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一是明确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第一时间部署各区、县(市)民宗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指导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经属地复查或复评,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可自3月12日起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二是明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常态化管理后,组织宗教活动采取错时、分流、预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流数量,严格落实“戴口罩、查绿码、测体温、实名登记、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环境的消杀工作,保障信教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是明确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各区、县(市)民宗部门慎终如始抓好宗教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压实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依法阻止和处置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四是明确加强安全指导检查。要求各区、县(市)民宗部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平安创建“1+9”要求,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前,加强消防、治安、房屋、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提前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确保安全恢复常态化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信息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