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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部署开展2021年度“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发布时间: 2021- 08- 05 23: 08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政法处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宗教政策法规,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自觉和能力水平,近日,市民宗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部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此次活动覆盖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系统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并向全市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平安巡查员(网格员)、宗教团体工作人员、信教群众和社会大众延伸。着重从三个方面抓好活动落实:

一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讲和培训。重点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各地民宗部门和各宗教团体在学习月期间将分别安排不少于2次的专题学习和宣讲,适时组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宗干部、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和平安巡查员(网格员)等各类培训,同时,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成员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讲。

二是开展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按照“看有硬件、听有特色、学有经验、做有榜样”的标准,持续调动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普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和落实到场所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之中。所有创建场所积极设置普法宣传栏(展板)、设立普法书屋(书架)、悬挂普法标语、编印普法宣传册等,进一步强化创建氛围。各级民宗部门将加大培育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创建场所好的做法,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已经挂牌的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适时开展“回头看”。市局将对一些重点场所进行抽查,同时,采取“逐个过”的办法,对今年培育创建的场所进行指导验收。

三是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消防演练。各地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将结合开展学习月活动,组织管理机构成员围绕“1+9”指标体系和疫情防控措施,专门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在宗教领域包括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适时组织消防演练和以消防应急为主要内容的比武竞赛,以提高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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