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民宗准许〔2021〕3号
杭州市佛教协会: 经审查,你(单位)地[住]址:杭州市灵隐路法云弄2号 申请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杭州市上天竺法喜讲寺举办“首届辩才佛学思想学术研讨会”暨圆诠法师荣膺方丈升座法会)行政许可事项,符合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 2021年 9月6日 □无 望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升座法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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