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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 01- 29 17: 30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2023年,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族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足全局、补齐短板,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发挥民宗作用。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解决真学、真信、真用问题,为法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2023年,组织专题学法10次。二是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压紧压实。举办年度全市民宗干部培训班,通过理论辅导、实操培训、现场教学、“微课堂”等形式,提高民宗干部、统战委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组织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乡村负责人培训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民宗委、市司法局等组织的各类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旁听庭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务,参与率、合格率均为100%。三是推动法治建设统筹谋划见行见效。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年度重点工作统一安排,与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统一推进,制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并跟进落实。坚持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制度,及时解决新形势下民宗领域法治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3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

(二)坚持高质量,推动普法走向深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擦亮杭州民宗普法“金名片”。一是在深化普法宣讲上见成效。深化拓展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工作,构建“民宗干部+研究专家+法律专家”的工作格局和“1+13+N”的组织体系,通过市县联动、点面结合,统筹全市宣讲力量进机关、进院校、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开展常态化宣讲。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被评为市首届“普法达人”,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二是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在试点探索基础上,提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七个有”工作目标,并在径山寺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水平。2023年,杭州净慈寺被评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13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在创新活动载体上见成效。开展民法宣传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统筹做好系统内全面普法和社会领域专项普法。2023年新建成杭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体验馆和杭州市宗教中国化研究交流中心,成为民宗领域法治宣传成果展示新窗口。

(三)坚持高标准,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统筹推进履职更加规范有序。一是持续推动执法质量提升。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召开年度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业务培训会,通过自查、交叉查、集中查等形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二是精心指导基层执法实践。联合特邀执法监督员赴临平区、拱墅区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联合市综合执法局赴萧山区、临安区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深化执法改革新方法、新路径,推动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和巩固。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结合民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市民族宗教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审查机构,规范审查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聘请专业法律团队为法律顾问,新申报公职律师1名,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论证。

(四)坚持高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民呼我为要求,以法治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加强全链条监管。及时更新并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等手段,扎实推行“综合查一次”和“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项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与市场监管、消防、文旅、综合执法等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次。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办理省市两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结提案建议3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及时有效解决宗教界人士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职责,努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依法推动民宗事务治理。依法加强对民族相关工作的监管,依法管理互联网宗教工作,持续开展“1+5”专项行动,为亚(残)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还要进一步养成。

(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巩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自觉主动尊法学法。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工作要求相结合,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高质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带头示范,主动融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先后赴桐庐县、建德市、浙江大学、市委党校等进行宣讲。

(二)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性清单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带头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带头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带头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高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坚持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风险。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在各级监督中推动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民族宗教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大力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和全面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民宗工作实现新跨越,在全省当头雁、作表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工作,争当笃学践行的排头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学习宣传贯彻民宗领域新颁布的政策法规为重点,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深化“一事一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二是推动政策法规宣教落地落细。继续优化“联合组团、上下联动、多层宣讲”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市、区(县、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建设,进一步推动普法宣讲团(分团、队)提质扩面。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全市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挖掘普法新元素、新形式,积极引导民宗领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细。探索开展实用管用的专题培训,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担当作用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利用好外聘法律顾问团队,以点带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民宗、综合执法部门间协作,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贯通协同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规范办案能力。注重典型引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以案释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四是推动政务服务效能落地落细。持续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覆盖率和精准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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