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民宗局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杭州推进城市国际化总体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维护杭州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的保障机制。以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为手段,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等相关工作,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探索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发挥社会力量在参与民宗领域社会治理中作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不断优化政府服务。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化和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送法下乡和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指导市各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开展相应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实效。抓好上级部署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做好普法宣传向民宗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做好新修订《宗教事务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深入重点问题的调研。服务服从全局工作需要,选准课题方向,加强对民宗领域重点热点问题调研,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措施,发挥调研成果对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和巩固民族宗教工作良好局面的指导作用。深入开展对省市两会建议提案的调研工作,摸清情况底数,为建议提案的办理提供良好的思路。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方面做好涉及民宗领域问题的调研工作,推进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推进“二单一网“建设。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继续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巩固行政备案事项网上运行体系建设成果,初步完成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系统的统建和测试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创新工作载体,延伸新时期民族工作抓手
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形式。重点做好民族工作社区示范点改造提升和企业示范点优惠政策扩展,做好民族工作进学校的“融入”,探索民族工作进乡镇、进机关的适当途径。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式,全力打造杭州清真寺成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深化民族政策法规常规性学习培训,探索民族团结教育新载体,利用微电影等媒体形式开展“浸润式”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引导,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和宣传实效。
创新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调动民族团结促进会、杭州同心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等团体积极性,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升“微组织”活跃度、提高“微平台”丰富度、实现“微窗口”服务多元化;从加强民族交流、促进民族团结的高度,鼓励更多社区关注民族工作,提高“微热线”普及率;关爱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实施“微心愿”计划。着力打造伊斯兰教志愿者服务队,完善团队自身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扩展社会服务内容,增进社会好评度。结合伊斯兰教“主麻日”聚礼,宣传讲解劳动就业、求学、社保等政策法规,进一步保障外来穆斯林在杭正常生活。
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领头雁”工程,注重民族乡村负责人民族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技能的培训。扎实推动民族乡村的升级改造,全面推进“一村一品”建设,着力打造特色村寨,帮助民族乡村拓展发展理念和思路,保持与杭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美丽中国示范区同进步、共发展。组织开展“知识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心理服务”进民族乡村,帮助全面提升民族村群众生活质量。
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充分发挥“杭州市民族文化弘扬基地”作用,通过政策宣传、活动推介、文化展示、对话交融等形式,创新民族文化的载体和方式,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指导民族乡村举办“三月三”、“九月九”主题民族节庆活动,整合民族文化内核,丰富活动形式,扩大民族乡村的影响力,以繁荣文化带动民族乡村全面发展。
三、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与努力
服务杭州国际化城市建设。按照杭州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打造世界佛教文化交流中心的总体要求,完善市属佛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以提升佛教活动场所接纳服务能力为重点,认真总结G20峰会服务保障工作经验,提升教职人员政治素养和对外交流能力。利用宗教院校、专题培训等渠道,大力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僧才,以适应文化交流的需要。开展形式丰富的佛教文化研讨和对外交流活动,扩大“东南佛国”影响力。引导五大宗教团体,加强开展宗教界的对外交流交往活动,为杭州推进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重点以佛教讲经交流、道教文化论坛、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民主办教、伊斯兰教解经活动、“和谐场所、生态寺观”建设、“宗教慈善周”、宗教团体年度考核等工作为抓手,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和人才选拔培养,增强爱国宗教组织的活力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杭州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努力和实践。指导市佛教协会等宗教团体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实施生态宗教场所建设。按照我市“文明敬香”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巩固“文明敬香”工作成果,继续深化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自我提升功能,落实常态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谋划制定工作计划,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和谐场所、生态寺观”建设,将生态保护、规范管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宗教教义教规相结合,积极开展生态保护活动,在资源使用中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为杭州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全省关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完成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完成之后,指导各区、县(市)民宗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健全完善场所管理组织和制度,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管理水平,探索不同于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健康有序。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按照政治上认同、文化上融合、社会上适应的要求,在宗教界继续引导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强化对大型非通常宗教活动的依法审批,引导宗教界有序开展活动,合理安排规模、时间,活动内容符合教义教规、文明健康,无邪教渗透、境外宗教渗透现象。支持宗教界对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确保“正言正行”,引导信众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宗教团体优化新春佛教文化旅游活动、“托钵行脚”慈善行、道教春香活动、天主教基督教复活节、圣诞节、伊斯兰教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活动预案,确保我市宗教领域和谐安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杭州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我市民宗领域和谐平安
贯彻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民族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我市民宗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上。根据当前杭州民宗工作实际,合理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攻坚任务,并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抓好分解落实和项目推进。关键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民族宗教团体积极性,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主动参与,配合做好各专项工作。
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迅速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成立机关党委为新的起点,结合机关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开展普遍性干部学习培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造“四铁”干部队伍。以开展学习讨论和岗位练兵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品质和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增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能力、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