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宗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杭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深学细悟系统抓。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相关内容进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建立清单重点抓。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31项具体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三是规范程序统筹抓。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及时公布“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对涉及民宗领域并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对“宗教活动场所迁建”等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一事一议”,充分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开展普法宣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与市普法办联合组建全省首个市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首批选聘14名民宗干部、资深学者、法律专家为宣讲团成员,围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形势任务等开展宣讲,全年共开展宣讲58场次,覆盖机关、院校、团体、场所、企业、社区,受众达6000余人次,全社会参与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这项工作已被确定为全省民宗系统创新工作。二是打造法治宣传基地。深入开展“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普法阵地建设,设置普法宣传栏、设立普法书屋、悬挂普法标语、编印普法宣传册,进一步浓厚了普法氛围。杭州灵隐寺被命名为“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余杭区径山寺和杭州法镜讲寺被评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杭州天主堂等13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推动能力素质提升。为10名新任职和新晋升民宗干部举办就职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开展全市民宗干部培训班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会,通过以案释法、以训促学,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全市民宗干部完成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坚持守土有责,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细化权责清单。对民宗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公布《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现网上办、即时办。二是全力推进改革。召开全市民宗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暨双向培训会,加强政策理解和执法协同,全面理顺监管和执法关系,编制完善《杭州市民宗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制度,26项行政处罚事项实现全部划转,组建了覆盖全市共28人联络员队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7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件。三是严格行政监管。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等,推进综合查一次和监管一件事,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文旅局,赴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3次,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宗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共查处涉宗违法案件14起,完成110联动58起。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邀请2位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同赴余杭区、富阳区等地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建议5条,帮助基层提升民宗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推进数字赋能,增强创新驱动
一是加强数字监管。充分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数字监管、掌上执法等应用系统,完成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双随机检查13次,抽查完成率、监管事项入驻率、监管事项覆盖率、监管事项掌上执法率均达100%,应用信用规则率本系统达到100%。二是推进数字化改革。积极参与“浙里宗教智治”应用平台建设,开发 “浙宗宝”、灵隐寺“智慧寺院”、“之江问道·每日在线”等数字化应用,构建线上反馈、线上处置、线上复核、线上评价的管理闭环。“智慧寺院”数字应用已在全省复制推广,相关做法被省委《改革动态》第22期刊登。三是突出依法治网。紧盯互联网新兴领域,积极参与“清朗”和“钱塘净网”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有效组织全市宗教领域和21家重点互联网企业进行政策辅导,对全市85家行政许可主体开展线上巡查,联合市网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二、存在不足
一是民宗普法的氛围还需不断浓厚。民宗普法的覆盖面不广,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质量不高,产生的效益有待进一步展现。
二是民宗事务管理水平还需不断提高。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打非抵渗”压力依然较大。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难度大,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久久为功。“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已拉开序幕,但区县综合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高度协同地发挥综合执法对民宗事务管理的作用仍需进一步强化。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谋划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局年度大项工作进行系统谋划,以任务清单形式进行科学部署,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性任务清单。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心任务,局党组中心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法律法规等内容,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深入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智慧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等大项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细化举措。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市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对照《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合法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风险。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推进民宗系统“八五”普法,充分发挥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市民宗局与市普法办强强联手,率先在全省成立市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围绕创新理论、政策法规、形势任务、基础知识等,赴机关、学校、团体、场所、企业、社区等宣讲。个人主动承担赴省委、市委党校和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宣讲,为加强院校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持续推动全市民宗系统深入开展“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积极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下沉。
四是指导推进行政执法。紧盯防范化解民宗领域风险隐患,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主动思考民宗系统改革思路,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接,推动行政处罚事项有效划转、工作机制有效建立、行政执法有效推进,优化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督促各级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指导基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对民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为维护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
五是主动接受法治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高效处理建议提案,时刻关注全社会对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评价与反馈,找准工作立足点和创新点,切实在各级监督中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市民宗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服务于“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两个城市之窗建设,主动扛起新时期民宗部门的使命担当,始终把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作为工作重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履行主体职能。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民宗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从制度和执行上确保依法行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普法成效。积极推进民宗系统“八五”普法,完善优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工作机制,完备优质人才库和精品课程库,积极参与“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培育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努力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院校、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进企业、进楼宇,提升覆盖面和知晓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效能。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完善权力事项和监管事项,大力推进网上办、即时办。深入推进民宗系统数字化改革,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市委统战部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推进“浙宗宝”、灵隐寺“智慧寺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平安创建”、“之江问道˙每日在线”等应用复制推广,发挥数字变革在推进民宗领域依法治理进程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