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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六大举措”:杭州市常态化推动民族宗教普法

发布时间: 2024- 05- 22 10: 03 访问次数: 来源: 市民族宗教局

“八五”普法以来,杭州市在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上持续发力,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践,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两个城市之窗”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已有成果,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近日印发《关于常态化推动民族宗教普法工作的通知》,创新提出“六大举措”。

(一)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深化拓展,着力让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飞入平常百姓家”。

进一步完善架构体系,推动民族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和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宣讲队。进一步充实宣讲力量,构建“体制内+体制外”“民宗干部+专家学者+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志愿者”的“大宣讲队伍”。进一步提升宣讲质效,优化课程设置和宣讲形式,抓实备课、试教和课后复盘评估等各个环节,推动宣讲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擦亮杭州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这一特色品牌。 

(二)推动“法润民宗”律师志愿服务团有效运行,着力为民族宗教界提供全方位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坚持力量集聚、整体协同,把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链接起来,把律师志愿服务团与各宗教组织的法律顾问统一起来,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坚持基层第一、资源下沉,推动法律资源向小散远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村倾斜,让民族宗教界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着力营造有形有感有效的民宗领域普法环境。

遵循“有形有感有效”的工作要求,加大组织发动和工作推进力度。围绕“七个有”,根据场所规模和实际需求灵活设置,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以推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处处有呈现”,打造有“沉浸式体验”的普法环境。

(四)推动“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扩面提质,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水平。

按照“看有硬件、听有特色、学有经验、做有榜样”的标准,推动全域创建、均衡发展。把创建工作与宗教中国化、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和落实到场所的依法管理之中。坚持好中选优、典型引领,每年高标准培育一批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对已挂牌的示范点和教育基地进行动态监测,在扩面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质量。                           

(五)推动民族宗教普法“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楼宇、进平台、进乡村)探索实践,着力扩大社会大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感受度。

在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讲的基础上,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宗教中国化实践等,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推动“五进”工作持续深入。

(六)推动民族宗教普法与依法行政有机融合,着力构建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全过程,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抓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铸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普遍认知,推动民族宗教事务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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