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教要求贯彻落实到宗教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全市宗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深入开展红色教育“五百行动”等活动,邀请省、市领导围绕“全面从严治教”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传达学习《“之江同心·正信正行”—致全省宗教界的倡议》《浙江省宗教界自律行为规范》等倡议,进一步增进宗教界人士对《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的法治意识,提升全面从严治教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安排全面从严治教相关课程和交流研讨20余场、共计4500余人次参与。 二是健全管理体系,突出制度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宗教团体请示报告等工作的提示》《宗教团体及班子成员考核办法》,不断健全体班子成员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理事会考评制度,增加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内容,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宗教团体季度检查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履行宗教管理职责事项的提示》,出台《关于加强年轻后备僧才培养的意见》及选拔考试办法,建立教职人员行为负面清单、违法违规犯戒人员黑名单,对违规犯戒人员视情况给予取消教职身份和约谈、劝诫、警告等处罚。 三是推动文化浸润,突出教风引领。以开展“六美”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六好”宗教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培育为抓手,全力做好宗教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文章,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人心的作用,创新开展“562”特色文化培育工程,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佛教史论坛、第七届蕅益文化论坛、金牌讲师玄门讲经巡讲、中法“佛教与书画艺术”学术研讨会、基督教诗歌中国化交流会、五大宗教团体重大节日互贺慰问等特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宗教和睦氛围,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教向纵深发展。 |